海外事业部颁布《海外资产安全管理制度》及《外设机构资金安全管理规定》
随着海外公司业务的发展,为更好地引导海外员工的正确行为,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海外事业部于2010年9月6日颁布了《海外资产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对公司海外资产进行了明确,目前公司的海外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应收款、其他由办事处暂时代支付的往来款项。其中,《制度》对现金、库存商品、应收款几种主要资产的管理予以明确。为防止资产保管不当,制度还出台了相应处罚措施。
为规范海外各分公司、各办事处的资金管理,保证驻地资金及驻办人员的人身安全,海外事业部还在《海外财务管理制度》的条例中已有明确的相关规定(第六章)的基础上,出台了《外设机构资金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主要针对现金留存、各办事处(包括尼日利亚、马里、刚果、哥伦比亚、孟加拉、塞内加尔)资金留存额度的限定、各办事处保险箱设置等三方面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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