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规章

一般贸易及海外事业部颁发《礼品接收管理规定》
为适应公司规范化建设的需要,秉持阳光经营、健康经营的理念,规范业务交往中接收礼品的管理,引导和监督员工朝着健康阳光、廉洁自律的职业方向发展,近日,一般贸易及海外事业部颁发了《礼品接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首先对礼品接受禁令作出了规定:严禁萌恒员工在履行职务时接收与其主管业务有关可能会影响公正履职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礼品;严禁任何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如索取回扣、收取佣金、项目招标受贿等。
对正当业务往来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规定》做出了上交要求: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品,应在回到工作地点的二个工作日之内主动上交到行政部,并口头说明未能拒收的原因,需要上交的礼品范围。收礼人应上交的礼品包括:任何价值的礼金礼券类礼品,文化类礼品,价值估计在500元以上的有形物资类礼品(如烟、酒、表、笔、珠宝、手机、数码产品、贵重纪念品及工艺品等)。
《规定》还指出:遵守本管理规定是萌恒全体员工的应尽之责,所有员工都应无条件执行,对于利用职务之便私自索取回扣、收取佣金、项目招标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解聘处理,对于员工违反本办法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涉及金额范围触犯法律,将交由相关司法事务处理。

萌恒实业颁发《关于规范组织管理原则的特别通告》
为提高实业系统、组织和团队的执行力,强化实业组织原则及严肃实业组织纪律,确保萌恒实业各项行政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度,日前,实业总经办特发出通告:一、请各经营实体、各职能部门对于公司已经颁发的各类文件均必须严格按文件精神及内容执行;二、对于违背组织管理原则和组织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对于初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处以50-500元经济处罚或并给予通报批评;2、第二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处分(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查看);3、凡严重违反组织管理原则和组织纪律的人员,公司将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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